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,综合考虑平行志愿改革、社会需求和运动项目队现状等因素,经学校“体育单招工作领导小组”研究确定如下拟录计划,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的计划为准。在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测试结束后,根据合格考生(文化和专业均合格)人数、考生志愿、就业状况等要素由学校“体育单招工作领导小组”研究确定拟录考生名单。
运动训练专业
项目分组 |
项目名称 |
组别 |
拟录计划 |
说明 |
1 |
100米 |
10人 |
(1)各项目分组如有合格考生,则计划至少1人,最多3人; |
|
2 |
200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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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400米 |
|||
4 |
800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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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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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米竞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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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米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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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米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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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三级跳远 |
4人 |
(1)各项目分组如有合格考生,则计划至少1人,最多3人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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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远 |
||||
跳高 |
||||
6 |
铅球 |
|||
铁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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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枪 |
||||
7 |
篮球 |
男子 |
9人 |
|
8 |
女子 |
8人 |
||
9 |
排球 |
男子 |
8人 |
所有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 |
10 |
女子 |
|||
11 |
男子自由人 |
1人 |
||
12 |
足球(门) |
男子 |
8人 |
|
13 |
女子 |
9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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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男守门员 |
1人 |
所有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 |
|
女守门员 |
||||
15 |
游泳 |
男子 |
6人 |
所有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 |
女子 |
||||
16 |
乒乓球 |
男子 |
10人 |
按合格考生人数比例核定各项目分组的拟录计划(若某一个项目分组有合格考生,其计划至少1人) |
17 |
女子 |
|||
18 |
羽毛球 |
男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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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女子 |
|||
20 |
体操 |
男子 |
3人 |
所有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 |
女子 |
||||
艺术体操 |
女子 |
|||
21 |
射击 |
男子 |
1人 |
所有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 |
女子 |
||||
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
项目分组 |
项目 |
性别 |
拟录计划 |
说明 |
1 |
武术套路 |
男子 |
29人 |
所有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 |
2 |
女子 |
|||
3 |
武术散打 |
男子 |
9人 |
所有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,中国式摔跤如有合格考生,则计划1人 |
4 |
女子 |
|||
5 |
中国式摔跤 |
男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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